对乙酰氨基酚颗粒-大同长兴
更新日期:2011-05-26 浏览:2602次

河南省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普通
- 产品名称
- 类 型
- 西药产品
- 批准文号
- 国家准字H10940233
- 国家基药
- 是
- 中标产品
- 否
- 适用科室
- 风湿免疫痛风病科用药
- 规 格
- 3g*12袋*300盒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0.25克。辅料为糖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克(2袋),一日3次。
- 功能主治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神经痛、月经痛。
- 产品介绍
- 【其他说明】:【药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颗粒(西药)
【规格】3g*12袋
【包装】300盒/件
【成 份】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0.25克。辅料为糖粉。
【性 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作用类别】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药理作用】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适应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神经痛、月经痛。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0.5克(2袋),一日3次。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生产厂家】大同长兴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家准字H10940233
详情请电话详谈
【药品生产单位】:大同长兴药业有限公司
- 招商单位
- 河南省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 招商区域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