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美洛西林钠
更新日期:2011-05-26 浏览:2993次

河南省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普通
- 产品名称
- 注射用美洛西林钠
- 类 型
- 西药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065
- 国家医保
- 是
- 中标产品
- 否
- 适用科室
- 感染科用药
- 规 格
- 2.0g 按C21H25N5O8S2计算
- 主要成分
- 美洛西林钠。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肌内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溶解,静脉注射通常加入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使用。成人一日2~6g,严重感染者可增至8~12g,*大可增至15g。k
- 产品卖点
- 医保
- 功能主治
- 用于大肠埃希菌、肠杆菌属、变形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中敏感菌株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妇科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如败血症、化脓性脑膜炎、腹膜炎、骨髓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及眼、耳、鼻、喉科感染。
- 产品介绍
- 【其他说明】:【药品名称】 注射用美洛西林钠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065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洛西林钠。
其化学名称为:(2S,5R,6R)-3,3-二甲基-6-[(R)-2[3-(甲磺酰)-2-氧代-1-咪唑烷甲酰氨基]-2-苯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钠盐。
【产品规格】2.0g 按C21H25N5O8S2计算
【包装】600支/件
【功效主治】 用于大肠埃希菌、肠杆菌属、变形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中敏感菌株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妇科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如败血症、化脓性脑膜炎、腹膜炎、骨髓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及眼、耳、鼻、喉科感染。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肌内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溶解,静脉注射通常加入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使用。成人一日2~6g,严重感染者可增至8~12g,大可增至15g。儿童,按体重一日0.1~0.2g/kg,严重感染者可增至0.3g/kg;肌内注射一日2~4次,静脉滴注按需要每6~8小时一次,其剂量根据病情而定,严重者可每4~6小时静脉注射一次。
【药物相互作用】 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剂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是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剂的严重感染时。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自肾脏排泄,因此与本品合用时使其血药浓度增高,排泄时间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和汞呈配伍禁忌,因后者可破坏其氧化噻唑环。由锌化合物制造的橡皮管或瓶塞也可影响其活力。也可为氧化剂、还原剂或羟基化合物灭活。
4、本品静脉输液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等后将出现混浊。
5、避免与酸碱性较强的药物配伍,pH4.5以下会有沉淀发生,pH4.0以下及pH8.0以上效价下降较快。
6、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7、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有协同作用,但混合后,两者的抗菌活性明显减弱,因此两药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主要有: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泻、肌注局部疼痛和皮疹,且多在给药过程中发生,大多程度较轻,不影响继续用药,重者停药后上述症状迅速减轻或消失。少数病例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及嗜酸性粒细胞一过性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低钾血症等极为罕见。未见肾功能改变以及血液电解质紊乱等严重反应。
【禁忌症】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血循环,并有少量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虽尚无发生严重问题的报告,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因其应用后可使婴儿致敏和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
【老人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贮藏方法】 密封,在干燥凉暗处保存。
【注意事项】 1、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抗生素也过敏。也可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
3、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适当降低用量。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5、对诊断的干扰:①用药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②大剂量注射给药可出现高钠血症;③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6、应用大剂量时应定期检测血清钠。
【药品生产单位】:四川制药制剂有限公司
- 生产单位
- 四川制药制剂
- 招商单位
- 河南省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 招商区域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