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恩达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更新日期:2026-09-29 浏览:20795次

河南省万鸿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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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 类 型
- 西药
- 品牌名称
- 康恩达
- 注册商标
- 康恩达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33
- 国家基药
- 是
- 国家医保
- 是
- 中标产品
- 否
- 适用科室
- 风湿免疫痛风病科用药
- 规 格
- 10袋/盒
- 主要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作用机理
-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包)次数1-310-150.5~1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4-616-211~1.5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7-922-271.5~2不超过4次。10-1228-322
- 性状剂型
- 颗粒剂
- 产品卖点
- 控销;不挂网;
- 功能主治
- 主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等,如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癌性痛和手术后镇痛等。
- 产品介绍
- 【性状】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药理毒理】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执行标准】对乙酰氨基酚。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生产单位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招商单位
- 河南省万鸿医药有限公司
- 招商区域
-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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