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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琳凯再获5省直销许可 未批地店铺销售

日期:2008-07-24   来源:   阅读数:320

     昨日,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宣布,再次获得商务部批准,新增河南省、山西省、湖南省、江西省及福建省(含厦门计划单列市)等五省直销业务,其在华直销经营的地域范围扩大到了16个省、直辖市及4个计划单列市。
     记者了解到,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批准并公布了该公司的89类产品,除了少数已停产的产品外,都将陆续推广到新获批的区域全面开展直销业务,而对于不在产品目录之列的产品,该公司表示将不会进行直销销售。同时,对于其他未获批准的地区,玫琳凯公司表示仍将继续按照店铺模式开展业务。 
     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仅取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尚不能从事直销经营活动,只有完成服务网点核查备案后方可从事直销经营活动。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高级公关经理周立羽表示:“目前各服务网点的核查备案都已完成,我们会依照直销管理法规尽快在这五省设立省级直销业务分支机构。” 
     去年,玫琳凯首次获得批准在北京市等11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开展直销业务。 
     截至目前,获批的20家直销企业中经营范围覆盖到全国15个省份以上的只有安利、雅芳和玫琳凯三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