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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纠纷把人一拳打成植物人

日期:2008-10-17   来源:浙江在线   阅读数:486

   

  因小纠纷把人一拳打成植物人 结果赔了44万


    “我就随意地朝他头部打了一下……”可看似简单的这一拳,却引起对方病发,成了植物人,法院判其赔偿44万元,刘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张某患有左岛叶海绵状血管瘤,与儿子在龙湾永中经营一电动车销售店。两年前的7月20日中午,刘某因修雨棚的事在店里与张某的儿子发生争吵。在随后的争执中,刘某挥拳打了张某头部一拳,并与其儿子打成一团……张某被打后,头部开始疼痛,辗转市区及上海三家医院诊治,最终诊断为颅脑外伤、左岛叶海绵状血管瘤出血。在实施了血管瘤切除手术后,张某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张某家人为此花去医疗费用50余万元。


  张某的家人认为刘某的侵害行为致使张某处于植物人状态,应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原患有脑血管瘤,是先天性病变,系引起脑出血的内因、主要原因;刘某用拳头打了张某头部一下致其头部轻微外伤,是引起脑出血的诱因,为次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