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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控制规范医药价格

日期:2008-11-06   来源:半岛晨报   阅读数:430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赵超 王茜) 我国将完善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客观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生产服务成本变化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上,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探索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


  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上市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行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价格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加强医用耗材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价格的控制和管理。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A02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