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医道尊严”
日期:2009-01-14 来源: 阅读数:532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落实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遏制医疗机构的创收倾向,同时要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努力恢复医务人员的尊严”。
遏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创收倾向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恢复医务人员的尊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医疗机构创收主要依靠药品加成——医院向患者出售药品,可以在销售价基础上提高7%-15%的价格。相应地,医务人员的创收牟利则有合法与灰色两个渠道。合法渠道主要是“过度服务”,即为患者多做检查、多开药品,医务人员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比例从中提成;灰色渠道主要是收取患者的“红包”,收取药品、医疗器械经销商的回扣等等。
从上述关系可知,要调动医务人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积极性、钻研技术和增长技能的积极性、增加服务和改善服务的积极性,而不是创收牟利的积极性”(高强语),恢复并维护医务人员的尊严,从外部环境上看,既然公立医疗机构应具有公益性、非盈利性,政府就必须通过足够的财政投入遏制公立医疗机构盈利创收的冲动,确保医疗机构的有效运行,其中包括为医务人员提供相对较高的收入待遇。从内部环境看,医疗机构要改革医务人员“多收(费)多得”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减少过度服务和鼓励创收的现象,同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因事设岗、按岗聘任,达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的目的。
关于政府加大投入确保公立医疗机构的有效运行,此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已经给出了初步的答案——据介绍,今后三年,将选择若干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适当提高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业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百姓负担的医疗费用已经很重,不能对增设药事服务费、提高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抱太高的希望,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出现的经费缺口,主要靠增加政府投入来弥补。在公立医院断了“卖药”收入的情况下,如果政府投入仍然不足,则很可能进一步加重医院和医务人员创收牟利的倾向,也进一步加重患者的负担,其结果只会比现在更糟糕。
基本医疗卫生是政府理当为社会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公立医疗机构的有效运行,并为医务人员提供体面的收入待遇,这与国家财政保障政府机构的有效运行、为公务员提供体面的收入待遇,在基本道理上是相通的。近年来媒体经常讨论“高薪养廉”的问题,现在也有人开始讨论“高薪养廉医”的问题。笔者认为,政府机关“高薪养廉”是不少法治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一条经验,迟早也会适用于中国。当然,这里的高薪是相对而言,并非是要比年薪几百万的私营企业家高。同样,在不少经济发达国家,作为进行了更高人力资本投入并付出了更复杂劳动的专业人员,医生也是典型的高薪群体,包括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生,其体面的收入也足以让他维护职业的尊严。
在现代社会,公务员、教师、医生应当是具有严格的道德要求、优厚的收入保障、高度的职业荣誉和尊严,在公众中受到普遍尊敬的人群。无论是由于什么原因,如果公务员、教师、医生不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也不能获得人们的尊敬,都绝非社会之福。中国法律明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去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今年起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这是政府为切实维护“师道尊严”而采取的一个积极举措。同理,此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提出建立经费保障机制、遏制医疗机构的创收倾向、恢复医务人员的尊严,表明维护“医道尊严”的问题也已经发展到了非认真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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