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局以新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日期:2010-08-10 来源: 阅读数:246
据中国医药报广西讯 特约记者许恒 通讯员廖云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自5月施行《周行政审批信息通报制度》以来,相关业务处室的审批时限观念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都得到了提高。
该通报制度主要通过“三种机制”予以推行。一是审批业务通报机制。由设在自治区政府服务中心受理中心的“窗口”每周将各处室的审批业务情况及各项统计指标,以表格形式向局领导、各有关处室进行通报。截至7月底,已进行了12次通报。通过各项审批工作的公开比较,督促有关处室进一步落实责任。
二是审批超时预警机制。每周将进入超时预警的审批事项的名称、当前批件所处岗位、剩余时间等项目列表予以明示。由局监察室对审批信息通报中反映的出现明显不符合规定审批行为的事项进行督查。对没有按照规定完成工作进度的处室,督促其查找存在的问题;对行动迟缓拖延、工作不力,出现多次审批超时预警(亮黄灯)的处室及具体承办人,严格予以处理。施行该项制度以来,各处室进入超时预警的审批项目越来越少,直至空白。
三是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每周对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从服务态度、办理时间、业务熟练程度等方面,由群众进行工作满意率评价。数据统计显示,周行政审批信息通报制度实行前的4月份,该局的行政审批月办结率为47.27%,平均实际办结时间为15.11个工作日,评议满意率为77.38%;而该通报制度全面实行后的6月份,该局行政审批月办结率为73.23%,平均实际办结时间为5.84个工作日,评议满意率为98.55%,各项关键指标都有大幅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取得明显进步。
该通报制度主要通过“三种机制”予以推行。一是审批业务通报机制。由设在自治区政府服务中心受理中心的“窗口”每周将各处室的审批业务情况及各项统计指标,以表格形式向局领导、各有关处室进行通报。截至7月底,已进行了12次通报。通过各项审批工作的公开比较,督促有关处室进一步落实责任。
二是审批超时预警机制。每周将进入超时预警的审批事项的名称、当前批件所处岗位、剩余时间等项目列表予以明示。由局监察室对审批信息通报中反映的出现明显不符合规定审批行为的事项进行督查。对没有按照规定完成工作进度的处室,督促其查找存在的问题;对行动迟缓拖延、工作不力,出现多次审批超时预警(亮黄灯)的处室及具体承办人,严格予以处理。施行该项制度以来,各处室进入超时预警的审批项目越来越少,直至空白。
三是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每周对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从服务态度、办理时间、业务熟练程度等方面,由群众进行工作满意率评价。数据统计显示,周行政审批信息通报制度实行前的4月份,该局的行政审批月办结率为47.27%,平均实际办结时间为15.11个工作日,评议满意率为77.38%;而该通报制度全面实行后的6月份,该局行政审批月办结率为73.23%,平均实际办结时间为5.84个工作日,评议满意率为98.55%,各项关键指标都有大幅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取得明显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