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药招商网

首页 > 医药资讯 > 详情

药监局:处方药不得扩大宣传,违者必罚

日期:2010-08-13   来源:   阅读数:1195

  按照我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处方药只能在医药学术刊物上做广告,不得在非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不得以公众为广告宣传对象。而处方药“茶色素胶囊”却采用非法渠道做广告,近日被奉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


  8月10日,奉化市药监部门接到群众举报,说奉化大酒店内有人在非法宣传处方药。该局执法人员当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酒店内发现一家名为江西绿色制药有限公司的单位正在举办所谓的“宣传会”,推销一种名为“茶色素胶囊”的处方药。会场内坐满了中老年人,正在听台上的“专家”作有关该药品“神奇”疗效的讲座。


  据悉,像这样违法宣传药品的行为并非个别,去年,全市药监部门共监测检查药品广告1248条,发现违法药品广告40条,其中使用过期文号的占3%,处方药违法发布的占4.1%,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占23.57%,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占12.3%,药监部门分别作出了移送工商部门、口头警告、行政告诫等处理。


  药监部门查处的违法广告还不包括那些出现在街头巷尾的药品小广告。药监人员认为,这些非法小广告不仅无限制地夸大疗效,成了“包治百病”的神药仙丹,有的甚至是假药、劣药,让不明真相的百姓上当受骗。如不少市民经常会在信箱里发现像小报一样的非法药品广告,或者在大街上收到有人硬塞过来的药品宣传资料。夸大药品效果往往是这些经销商的惯用手法,经常以健康讲座、免费试用、买送活动等进行非法宣传,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药监部门认为,有必要提高大家的辨别能力,他们通过对所查处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出了这些非法小广告在内容上存在的八方面问题,即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更改原产品名称;夸口对疗效有十分把握;吹嘘为“祖传秘方”;利用患者等形象做广告;宣传所谓获得大奖,谎称攻克医学难题;像推销一般商品一样推销药品;定点销售,这些非法小广告一般都会提醒消费者到指定地点购买。


  据悉,药监部门目前正在全市创建“四无”社区和村,除了社区和村子内无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窝点、无食品药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外,还得无食品药品虚假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