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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

日期:2010-08-19   来源:   阅读数:337

    据中国医药报讯  山东省卫生厅决定从8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据了解整个创建活动分自评申请、各市审核申报、省厅9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评估合格者,由省卫生厅授予“山东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有效期5年。
    据悉,这次创建活动的标准包括中医药组织制度建设、基本设置、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队伍建设和中医药服务管理等五个方面。基本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具有良好的中医药工作基础,能够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二是认真执行《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三是在中医药特色优势保持和发挥、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中医药融入全院医疗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