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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药品应全面“体检”

日期:2010-09-14   来源:   阅读数:633

  近来各地通过快递及邮政渠道销售假药案件频发,给公众用药安全造成了威胁,也说明有关部门对寄递药品的监管存在一定漏洞。对此,应加强把关。


  目前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获知非处方药和保健食品信息已成常态。一些不法分子于是利用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再通过快递、邮政等渠道寄递假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及合法利益。


  我国快递服务业发展迅速,据了解,快递企业已由5年前的2000多家迅速发展到现在的1万多家,从业人员达百万之众。快递企业规范程度不一,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对国家有关邮寄药品的规定不了解,也有个别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而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同时,一些邮政企业也未将邮寄药品的规定纳入员工上岗培训范围,使得不少新上岗的职工对相关规定不熟悉甚至不知晓。这些原因导致不少快递及邮政企业在收寄药品时存在随意性大、查验不严格、审核缺失等问题,为不法分子邮寄假药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尽快对快递、邮政渠道寄递药品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药品监管法规相关知识的培训,以防范假药通过这些渠道流入市场,坑害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