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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改革大任可不能仅依靠价格限制

日期:2013-12-16   来源:   阅读数:514


  限定最高零售价大概是我国药改方案中出现频率最高的现象,其也逐渐成了监管部门控制药价的绝对法宝,不过想必很多人也明白合理而完善的政策只需要发布一次并长期执行即可,只有本身有问题的改革才会需要源源不断的补充修复,就犹如电脑打补丁一样绵绵不绝,越需要补丁的系统也就越说明原系统的问题之多,而关于最高零售价我们看到的是如此之多也就能证明其效果如何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常有的现象,在监管部门看来把一种药品的最高价限制了那你还能怎么涨,既然涨不上去也就不会再有药价虚高这一现象了吧,事与愿违的是高价药似乎还是比比皆是,所谓的最高价限制都已经快被无视了,医药商业体系继续赚得盆满钵满而患者则继续背负沉重的用药负担。

  这就让人有些想不通了,下面的对策难道真的如此厉害能将上层的政策全部架空吗,通过很多信息渠道我们也能看出药企的解决方式其实很单一,一个是隐藏药品的出厂成本,而后面的流通体系也会配合的掩饰自己的成本,如此监管部门也就难以获悉一种药品的成本是多少,既然不知道成本那最高价该以何为依据呢,显然监管部门只能自己揣测想当然了,这样的最高价改革效果可想而知。

  不过仅仅隐藏药品成本还是不够的,降价降得多了总会有漏网之鱼被杀到地板价,这样药企可能就要以较低甚至倒贴的利润来经营药品,然而药企毕竟是历经商海的市场经营者,简单的将这些药品换个包装重复申报上市即可,而原有的药品则以生产线调整为由将其停产,这样一来药企可能要赚得更多。

  如此就能看出最高价限制的作用了,最多的只能控制一段时间的形势而已,要其承担药价改革之大任恐怕还是有所不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