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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国家战略,9大发展重点!

日期:2016-08-15   来源:赛柏蓝整理   阅读数:390

       8月1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中医药发展9大重点,大力扶持中医药的发展。

  中医药发展一直备受关注,今年2月份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编制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志着中医药发展已列入国家发展战略。

  在中医药发展被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后,中医药十三五规划有哪些和产业相关可关注的新热点?

  1,发展重大疾病方面的防治研究

  规划提出:开展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重大传染病、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老年性疾病、精神心理与心身疾病、病毒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寄生虫病、妇儿疾病防治研究。

  开展基于经典名方、院内制剂与成分清楚、疗效确切的新药(含民族药)研发、以及药食两用健康产品研发。

  2,建立中医特色理论

  推进理论与技术创新。以中医临床实践为基础,阐释中医药核心理论的科学内涵,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丰富发展中医药理论、辨证论治方法。

  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形成一批基于中医理论的诊疗仪器与设备。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模式,研发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的中药新药,推动重大新药创制。

  3,产业标准化

  包括,中药炮制技术传承研究,加强炮制机理、工艺与质量标准研究。 制定中成药大品种、临床最常用饮片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和产品标准;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家中药质量标准库、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平台和信息监测机制。

  4,药材溯源

  制定国家道地药材目录,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发展道地中药材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利用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手段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引导,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提高规模化、规范化水平。

  5,诊所开办容易了。

  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下面是十三五规划中,对于中药发展的9大重点:

   (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省(区、市)要建设好省级中医医院,每个地市级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1个市办中医医院,每个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

  促进社会办中医加快发展,到2020年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服务量力争达到20%。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地市级以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有条件的传染病院等其他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科。

  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评价体系。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三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与研究能力。

  二级中医医院要不断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做好疑难复杂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加强专科专病防治网络建设,依托现有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科室支持形成一批国家和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在防治疾病中发挥示范作用。

  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适应我国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求。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队伍和条件建设,建立应急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创新中医医院服务模式。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扩大服务覆盖面,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提升中医特色诊疗和综合服务能力,夯实分级诊疗基础。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信息化得到加强,中医诊疗量占诊疗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

  加强对口帮扶,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中医医院,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

  开展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试点。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重大疑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目标同向、协作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

  鼓励地方开展不同层级的中西医临床协作培育工作,营造中西医深度融合氛围,建立长效可持续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强化院内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内涵。

  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发挥各自优势,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方法培训推广,提升基层运用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

  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将民族医药发展纳入民族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民族自治地方举办民族医医院,鼓励民族地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民族医药科,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族医医院和诊所。

  加强民族医医院内涵建设,支持民族医特色专科建设与发展。结合民族医药发展现状和自身特点建立并完善民族医药从业人员执业准入及管理制度。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保护、理论研究和文献的抢救与整理。

  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和高等院校开办民族医药专业,开展民族医药研究生教育。推进民族药标准建设,提高民族药质量,促进民族药产业发展。

  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

   (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推动建设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形成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到2020年,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30%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提供治未病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5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覆盖人群不断扩大。

  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

  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鼓励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咨询、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负面清单制度和第三方认证,加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模式。

   (三)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全面深化继承研究。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系统整理发掘中医药古籍精华,研究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编纂《中华医藏》。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挖掘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