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药监局招人了!
日期:2024-09-16 来源:陕西药监局、蒲公英Ouryao 阅读数:299
2024年09月14日,陕西药监局发布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8:00至2024年10月10日18: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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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毕业生,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药品监管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博士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并掌握一定的相关专业理论和方法;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0日8:00至2024年10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姓名+专业+应聘事业单位名称”)形式发送至招聘报名专用邮箱:sxyjboshizhaopin@163.com。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电子版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核,筛选出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向省信息中心(省信用办)查询相关人社会信用记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携带纸质版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根据电话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安排为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所应聘事业单位承担,复查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依据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依据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办理有关招聘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晓刚029-62288060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温艳029-62288419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李丽029-3358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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