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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医院为何自曝丑闻?

日期:2009-01-13   来源:医药新闻网   阅读数:291

   2000年的一场手术,让原以为自己患有乳腺癌的高女士,失去了自己的左胸。(详见本报昨日报道)。8年间,这个可能是医疗事故的资料一直被锁在医院的资料库内,直到2007年,高女士从医院翻出自己的病理腊块时,她才发觉那场手术可能是医院自摆乌龙。


  带着伤残的身体和8年间的诸多痛苦,高女士将医院告上了法庭。她要讨回公道,但过去8年所失去的种种,却早已不是一场官司或些许赔偿所能挽回。


  在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2008年8月也发生了一起与高女士颇为相似的案例。由于香港北区医院程序和职员的疏忽,一名原以为患有乳房肿瘤的中年女子接受了乳房割除手术。但该医院随后在给病人进行术后复查时,却发现抽取的患者样本与手术前的样本不一致,是医生将其他患者的样本错加在她的身上,并据此进行了乳房切割手术。


  这个原本只有院方了解的“乌龙”事件,不需要经过患者的查证和诉诸法律。而该院高层随即启动了“严重医疗事故应变机制”,在手术后25天,香港医院管理局通过港府新闻处,将该事件主动曝光,以接受公众监督。北区医院通过传媒表示,患者及家属已经了解有关事件,医院管理层已向受影响者郑重道歉,并承诺提供一切所需。


  2008年11月,由香港各层面专家组成的调查小组,公布了该起事故的发生原因,并责成香港各大医院改进医疗程序,以防类似事件发生。


  事实上,香港医疗单位每年都会出现大量的医疗事故,类型包括将污染血液输入人体致死、器官移植错误、医院遗失死者遗体等等,与内地医疗体系大同小异。


  但与高女士案例不同的是,香港有一整套医疗事故预防、信息公开和投诉受理程序,以保证患者在医院能够获得放心的治疗。笔者注意到,每逢香港的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有关信息都会在第一时间公开,并迅速做出善后补偿计划。而香港医管局会定期公布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总数和类型,以接受香港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