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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安全用药需遵循三原则

日期:2011-09-26   来源:www.qgyyzs.net   阅读数:525

  一、妊娠前3个月尽可能避免用药

  妊娠的最初3个月是胎儿的各器官分化、发育、形成阶段,3个月以后,除生殖器和中枢神经系统进一步发育外,胎儿的多数器官均已形成。医药招商网指出因此,在妊娠前3个月尽可能避免用药。

  二、需要用药时,孕妇应请教医生,不要自行服药

  当需要用药时,孕妇应请教医生,不要自行服药。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确的有可能致畸的药物。医药代理网解析在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尽量选取在临床上使用时间较长的、相对安全的、对胎儿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尽量避免大剂量、长时间或多种药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时停药。

  三、长期服药者,妊娠后适当减量

  药品招商表示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孕妇,妊娠后应根据病情适当减少药物用量,或选用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

  因此,为了自身和宝宝的健康,专家建议孕妇服用药品的时候最好依照医生嘱咐服用药品,从而确保孩子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