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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二阶段专项整治

日期:2010-08-10   来源:   阅读数:337

    近日,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下,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近期群众投诉热点问题,分成3个检查小组,组织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第二阶段专项行动,扩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此次专项行动自2010年8月开始,将持续4个月。 
    
    集中整治行动首日,梅州市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检查12家企业,共清理出47种(批次)冒充药品的“非药品”产品。 
    
    此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清查药品经营企业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下架、暂停销售,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线索进行梳理,集中力量追根溯源,重点对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以及标示虚假、无效批准文号冒充药品的产品一律按照假药依法查处,并对假药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查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还将同时开展兴奋剂治理工作,确保第十六届亚运会的药品安全。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的经营资质和购销渠道,规范凭处方销售胰岛素以及除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外的其他兴奋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