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中医院“阳光”承诺耀党性
日期:2010-09-29 来源: 阅读数:213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中医院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中实行“阳光承诺”活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党员履行义务、敬业奉献的意识。
该院实行三级承诺,即党员个人、党支部和党总支根据党章规定和各自岗位特点做出书面承诺,由本人签字,支部审核;而党支部承诺则由党总支把关审核,保证承诺的实践性和先进性。同时推动亮牌承诺,所有支部和党员基本信息及承诺均实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鞭策党支部和党员在体现“领头羊”作用上形成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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