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药招商网

首页 > 医药资讯 > 详情

尼美舒利在国外屡遭质疑 美国禁将其作为儿童用药

日期:2011-02-22   来源:39健康网   阅读数:491

    近日,一种化学名为“尼美舒利”的儿童退热药,疑致“数千例不良反应事件,数起死亡事件”,而被推上药品安全性疑虑的风口浪尖。媒体纷纷找了国内知名儿科专家谈“尼美舒利”安全性问题,也有不少猜忌舆论认为这是商业上的恶性攻击。这种自1985年在意大利首次上市以来就不断被质疑的抗炎退热的药品,再次被倦入了沸沸扬扬的口水战中。那么到底这种药品是不是只在中国遭到质疑?外国使用尼美舒利的情况怎么样?外国使用尼美舒利有何标准?为此39健康网记者连线了南方医院儿科副主任冯晓勤,冯主任认为尼美舒利作为一种上市的药品,在国外也是被广泛使用的一种药品。尼美舒利于1985年在意大利首次上市,目前已在50多个国家使用。不过据了解,除了中国,目前世界上少有国家在儿童中推广使用尼美舒利,在美国尼美舒利在儿童中的使用,从来未得到过批准。

    尼美舒利使用广泛 在国外屡遭质疑风波

    2005年,尼美舒利上市20周年时,该品销量就已达135亿盒,约4.5亿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名列世界抗炎药的前5名,超过50个国家使用。

    尼美舒利使用广泛,却多次遭遇质疑风波。经过记者调查,此次尼美舒利被质疑已经不是首次。事实上,尼美舒利在上市将近26年来,在国际范围内,因为怀疑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已数历禁用波折。不过通过大样本临床研究和科学的分析,很多疑问都已经澄清。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发生在2002年芬兰及发生在2007年爱尔兰这二大事件。

    2002年,芬兰因怀疑严重的肝脏毒性事件可能与使用尼美舒利有关,暂停使用尼美舒利。西班牙、土耳其也相继决定暂停使用。尼美舒利的安全性受到媒体和医药界的关注。2003年,欧洲药品评价署(EMEA)肯定尼美舒利治疗广泛范围的炎症和疼痛具有良好的益/损特性,是安全和有效的药物。2004年,欧洲药品管理局人用药品委员会对尼美舒利作出积极评价,西班牙和芬兰也于同年恢复了尼美舒利的销售。

    2007年5月,爱尔兰因6例肝损伤报告而停售尼美舒利,并要求欧洲药品管理局人用药品委员会检讨尼美舒利疗效/风险关系。2007年9月,欧洲药品管理局人用药品委员会的评估肯定了尼美舒利的疗效,并限制其疗程不得超过15天,但不要求欧洲其他国家停售尼美舒利。

    尼美舒利使用要求:在美国禁作为儿童用药

    关于“尼美舒利”事件,有“打假卫士”之称的方舟子近日做出回应:“好多人来问我对尼美舒利风波怎么看,其实我在去年6月11日已在微博上说过此事了:尼美舒利,由于能导致严重的肝损害,美国未批准上市,欧盟禁止在12岁以下儿童身上使用,有几个欧洲国家将其下架,而中国儿科医生却普遍把它作为退热、抗炎药。”

    据专家介绍,欧盟已于2007年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尼美舒利,并在说明书中标注对肝脏损伤的特别警示。在美国尼美舒利在儿童中的使用,从来未得到过批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中国,目前世界上少有国家在儿童中推广使用尼美舒利,而国家医学权威著作《新编药物学》最新版中并没有标注可用于儿童。

    尼美舒利能否运用于儿科,欧洲药品管理局两次对其评估都未给出答案。

    从欧洲药品管理局两次的评估来看,尼美舒利制剂“利大于弊”的适应症在于“关节炎和疼痛”,两次结论并没有提及在发热尤其是儿童发热症上尼美舒利“得益大于风险”。而“急性疼痛、骨关节炎疼痛症候和原发性痛经”等症主要发生在成年人身上,也就是说,欧盟药品管理局评估后认为,成年人在治疗“急性疼痛、骨关节炎疼痛症候和原发性痛经”时使用尼美舒利“总体效益大于风险”,但必须限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5天”,儿童的关节炎和疼痛治疗并未单独提及。

    另外据了解,葡萄牙早在2004年就已停止尼美舒利的儿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