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在部分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
日期:2010-09-08 来源: 阅读数:290
近日,山东省卫生厅确定在全省部分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目前有关医疗机构正按照相关原则和要求积极申报,
据悉,这次在山东全省部分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设置的“中心”必须满足:在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临床科室设置等方面有良好的工作基础,能够提供多种形式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能开展中药汤剂治疗、针灸、推拿以及其他传统非药物疗法,临床疗效突出;在部门、人员、房屋、设备等方面,能够达到《山东省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基本规范》规定的标准;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领域选择不同侧重点,运用多种中医药预防保健手段和方法,规范设置服务区域和服务内容,严格服务流程,注重实效。
“中心”主要设置健康指导部和保健治疗部两个部门,分别承担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咨询、管理、指导工作和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治疗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