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七成违法发布的医疗广告出自民营医院
日期:2010-08-30 来源: 阅读数:226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毛羽8月26日透露,本市医疗机构违法发布的医疗广告成逐年上升趋势,仅今年上半年,就监测到3000多条,接近2008年全年的监测数量,且其中七成都出自民营医院。目前,市卫生局已对违法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训诫。
据市工商广告监测部门统计:2008年北京可监测的违法医疗广告为3500余条,2009年为5000余条;今年上半年,北京监测到3000余条,呈较快增长趋势。其中,民营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数量最多,占到73.6%。其次,是以各种医学研究院的名义发布的,占18.3%。公立医院发布违法广告的极为少见。
上半年,本市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实施警告行政处罚29户次,累计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达116分,涉及到25家医疗机构。
据了解,《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市卫生局特别提醒,市民发现违法医疗广告可拨打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举报投诉。一经核实,市卫生部门将通过媒体曝光,并对机构法定代表人进行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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