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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医药费用二次转移

日期:2014-05-17   来源:中国药师编辑部   阅读数:244

实行“医药分开”是我国医改的既定目标,旨在破除“以药养医”旧机制。这一改革在大方向上无疑是正确的:一方面,过去因为有药品加成存在,医院卖药有利可图,医生多开药、开贵药便成为必然,加重了患者的负担。而从本质上看,医院是医疗机构而非医药公司,其价值应体现在“医”上而不是“药”上,因此药品加成理应取消。另一方面,目前有些医疗服务价格偏低,与医务人员的劳动付出不相称。以前医生通过开药来“堤内损失堤外补”,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医疗服务价格势必有所提高,让医生的服务价值得到更好体现,同时弥补医院的收入损失。
    

当然,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同时提高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药价降低的同时“医价”提高,如此“一降一升”会不会增加患者的负担?从目前来看,这个问题让人放心不下。

因每个患者病情不同,“一升一降”后,有些人看病费用可能降低,有些人看病费用可能增加,这不奇怪。但就医院而言,如果总体收入相比改革之前提高了,或者人均看病费用增加了,无疑表明改革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个中关键在于,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依据什么确定,标准是否适当合理,不能由医院自说自话,至少应以不增加医院总体收入,即以不增加人均看病费用为原则。

根据浙江省有关部门对率先启动改革的38家县级医院的调查,实行“医药分开”后,这些医院的门急诊药费和住院药费分别下降5.49%和19.55%。药价确实降低了,但按照浙江省此次公布的改革方案,治疗费和手术费将平均提高30%,挂号费从3元提高到10元。显然,“医价”提高的幅度,远远高于药价降低的幅度,这会不会增加患者的负担?更重要的是,实行药品零差率虽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大处方”,但目前业已存在的“大检查”会不会随之更加泛滥?

无论是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还是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其最终目标就是减轻患者负担、解决“看病贵”问题。对于医院来说,提价往往是积极的,提得越多越好;降价总是消极的,降得越少越好。因此,对于怎样实行“医药分开”,怎样降低药价、提高“医价”,需有科学合理和更加周密的制度安排,既要增加政府投入,也要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如此,患者的整体负担才可能真正减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