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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检查基层基本药物使用管理

日期:2010-09-14   来源:   阅读数:151

   安徽省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决定,从9月至年底,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其中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检查面分别要达到100%、50%。

  专项检查将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购进验收、贮存保管、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基本药物抽检的覆盖面和频次。根据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不合格药品,要从重从快予以严肃处理。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帮促指导力度,力争80%的乡镇卫生院、50%的村卫生室建成质量管理优良的“规范药房”。对已建成的“规范药房”进行跟踪检查,凡是质量管理滑坡的“规范药房”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