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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药纳入四川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

日期:2010-12-31   来源:成都商报   阅读数:270

    在《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原有药物基础上,四川将把复合药纳入此目录,按乙类药品管理。有意愿的药品生产企业,可在2011年1月20日前提出申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申请纳入《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复合药必须是由该目录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西药品种组成的复合药,且其药品通用名称未列入《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复合药的剂型,应与列入《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西药单品种剂型相同;复合药在四川省的中标价格不得高于其所组成药品中标价格之和。

    有意愿申请的企业,可于2011年1月20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如实填写《复合药视同乙类药品申请表》,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具体的申报资料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