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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

日期:2012-12-15   来源:   阅读数:356

 


    自2013年起,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并轨,这一举措引发了民众对医保平权的关注。

    其实,在南京之前,江苏省其余12个市公费医疗已全部取消,全国除江苏、江西、山东等7省外,其余省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目前,未全部参加医疗保险的7个省份也正在推进取消公费医疗的步伐。

    据国务院医改专家刘国恩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改革虽然步履迟缓,但推进始终坚定,到现在,已达到80%的省份全面取消公费医疗。过去的公费医疗,国家包揽费用,不免有过度医疗消费现象。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仇雨临表示,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受到制度的约束,无论是普通公众还是公务员,除个人买单外,生病后使用同样的药品,公费医疗资金被纳入医保之后,筹资水平较高对充实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统筹账户更有利,对其风险承受和基金支付能力进行加强。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对公费医疗改革阻力有效的降低,是推进公费医疗改革的成本之一。在补充医疗保险的文件中显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自付的费用可进行二次报销,虽比例不等但至少达70%。

    福利公平是公费医疗改革的指向,对医疗福利的质量,公费医疗取消不是要拉低公职人员的医疗待遇,而是恢复其到适合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