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药招商网

首页 > 医药资讯 > 详情

云南省德宏州麻黄碱复方制剂监管实现“三个加强”

日期:2013-12-13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312

  为保障麻黄碱复方制剂在药用渠道流通安全,近日,云南省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各县、市局,采取有效措施对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运输、仓储三个环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中实现“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企业购销环节的管理。通过监督检查,批发经营企业能按照规定建立药品购买方档案,核实购买方资质文件、采购人员身份证明,对票据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流向清楚;零售经营企业对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设置专柜、专册登记、专人管理,依法依规按处方限制剂量进行销售,销售具有规范的药品和购入者信息记录。

  二是加强企业运输环节及不合格品的管理。经过对批发企业的检查,企业采取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可行;企业对退回、过期、损坏的麻黄碱复方制剂均予以造册、登记,并能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药监部门申请销毁。

  三是加强企业含麻易制毒特殊药品仓储环节的管理。对含麻易制毒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确保企业储存含麻易制毒特殊药品的仓库为专库,安装专用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防火设施、监控设施完备,报警装置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截至目前,共检查批发企业18家次,涉及87个品种;零售企业194家次,涉及407个品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 “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