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药招商网

首页 > 医药资讯 > 详情

辽宁省大连市出台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4-01-22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09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出台《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将市及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加挂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管。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市及区市县要在整合原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和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力量基础上,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各区市县可按乡镇(街道)或区域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专营食品药品市场等重点场所可单独设置。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制度,在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各区市县政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补贴。

  《实施意见》提出,要对原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质监部门的监管力量与技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市、区市县质监部门、工商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设备及经费全部划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组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意见》同时对区市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