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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召开“三小”条例宣贯电视电话会议

日期:2015-12-2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89

全省召开“三小”条例宣贯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21日 浏览次数:

    12 月15 ,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省、市、县(区)人大、政府分管领导及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对《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的实施宣贯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会议由省人大副秘书长王占峰主持,省人大副主任安东、副省长冯新柱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安东全面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过程以及主要内容和特点,并强调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都在于实施,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协助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摊贩的日常监管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和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依法履职,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坚决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冯新柱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流动性强,一直是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填补了我省监管立法空白,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和“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要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条例》得到全面准确贯彻执行。

胡小平局长就贯彻落实《条例》的作了表态发言,并对全系统进一步做好宣贯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食安办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谋划,加强协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条例》宣传活动。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开展摸排清查工作,实现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并积极引导其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坚决严厉打击,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政策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