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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委拟制订洛铂、注射用洛铂国家药品标准

日期:2018-09-05   来源:国家药典委   阅读数:572

近日,新浪医药从国家药典委获悉,国家药典委拟制订洛铂、注射用洛铂国家药品标准,修订米格来宁片(拟更名为:安替比林咖啡因片)国家药品标准,并公示征求意见。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洛铂”国家标准草案的公示


我委拟制订洛铂国家药品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该标准适用于生产该品种的所有企业。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电子信箱:yuezhihua@chp.org.cn


电话:010-67079576


传真:010-67156318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附件:洛铂公示稿.pdf


关于“注射用洛铂”国家标准草案的公示


我委拟制订注射用洛铂国家药品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该标准适用于生产该品种的所有企业。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电子信箱: yuezhihua@chp.org.cn。


电话:010-67079576


传真:010-67156318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附件:注射用洛铂公示稿.pdf


关于米格来宁片(安替比林咖啡因片)国家药品标准的公示


各相关生产企业和单位:


我委拟修订米格来宁片(拟更名为:安替比林咖啡因片)国家药品标准(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该标准适用于生产该品种的所有企业。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电子信箱:wuxiangfeng@chp.org.cn


联系电话:010-6707960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附件:米格来宁片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