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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发通知 高值耗材采购至少降25%

日期:2018-10-22   来源:赛柏蓝器械   阅读数:385

历时8个月,深圳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再迎重大改变。其中之一是,全市的高值耗材采购成本须降价25%以上。

10月19日,深圳市卫计委印发《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再次对耗材集中采购“动手术”,总体要求是规范耗材采购和交易,降低采购成本以及继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的体制改革。


▍立下4个目标


整个《通知》里亮点很多,从采购成本控制到规范耗材的合理使用,还有遏制耗材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等。每一件事都设立目标,这也可以看作是整个《通知》最重要的部分。


直接与耗材企业以及人员相关的,莫过于耗材采购成本的控制。


《通知》里的第一个目标便提出成本控制的目标,要求耗材采购成本同比明显降低,并量化降低的幅度。


即,全市实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后,采购周期内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高值耗材平均采购成本同比改革前下降幅度超过25%,低值耗材的平均采购成本同比改革前下降幅度超过10%。


在耗材的使用方面,也有目标。


第一要义是使用要合理。力争将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耗材费用控制在20元以内,三级和二级医院耗材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分别控制在10%和5%左右。


可以看到,这与很多省市的控费目标一致,20元是底线。同时也透露出,控费是长期的过程,如果眼看年底前达不到这个目标,很多地市的医院会不会再来突击控费,不得而知。


另外两个目标是大力遏制耗材流通领域不正之风,以及增强耗材的供应保障。


▍8个月前已开始行动


早在今年2月份,深圳市卫计委印发来上述《通知》的初版,即《深圳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以及《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在这两个《办法》和《方案》的文件里,经征集意见,多个部分进行了删除和修改。比如,其中关于采购成本控制上,只说了“明显下降”却没有具体量化。


这与2月12日至3月2日深圳卫计委就上述《方案》和《办法》对外征求意见有关。


按深圳卫计委的说法,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众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18份105条意见和建议。经汇总合并,共整理出29条意见建议,内容主要集中在供应商的界定、产品质量层次的划分、产品目录(包)的编制、集中采购的先后批次等方面。


▍一些被采纳的建议


其中的一些意见很有意思,读完大致可以得知提意见的人在行业里所从事的工作(生产企业、供应商、流通企业、医院等)。分列如下:


1、在两票制问题上,有民众意见称,目前国家对医用耗材两票制的政策文件尚未出台,对于医用耗材两票制如何执行尚未有清晰指引。虽然外地已有部分省市启动耗材两票制,但目前仍在探索阶段,未有成熟经验可供借鉴。深圳市若实施医用耗材两票制应公布更具体的实施细则,而在政策出台之前建议按现行模式配送,以保证医用耗材稳定有序地向医疗机构供货。


建议“如国家或广东省出台医用耗材两票制相关政策,中标供应商及医疗机构应按政策执行”被采纳。


2、有意见称:《办法》第三十条的“参与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供应商, 对医用耗材目录包相同产品的报价, 应当低于我市以前年度供货价格或华南地区同类医疗机构的供货最低价, 且在预报名、正式报名到价格谈判各阶段, 对医用耗材目录包内相同产品的报价应逐次降低。”建议改为“参与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供应商, 对医用耗材目录包相同产品的报价, 应当参考我市以前年度供货价格, 且在预报名、正式报名到价格谈判各阶段, 对医用耗材目录包内相同产品的报价应逐次降低。”这一建议被采纳。


另外,涉及高值耗材、医院二次议价、进口和国产耗材的选用等,以下建议亦被采纳。


3、增设医疗机构与中标企业进行二次议价的行为判定。理由:深圳市集中采购已经中标的产品,医疗机构应直接以中标价进行采购,凡是与供应商二次议价的,应被视为违规行为。


4、关于《方案》的建议:“第四、主要措施”中“第(四)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在线交易行为:鼓励选用国产品种。”建议删除“鼓励选用国产品种。”这句话。理由:作为卫计委发布的招标政策和指导性文件,不应区分国产和进口品种,有歧视嫌疑。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医疗改革的先进城市应该鼓励各种类型企业共同为深圳居民提升健康水平、减轻市民医疗负担贡献力量。


5、如果高值耗材设置品牌遴选环节,希望能够充分考虑新进入市场企业尚处在起步阶段,能够在遴选评审过程中建立适宜的评审原则。


▍10月底前还将有办法出台


目前的这份《通知》里已将上述部分意见修改进去,而对于有关《办法》的建议,应当会出现在随后发布的文件里。


理由是,深圳卫计委在2017年底的10天时间里印发药品和耗材的相关通告或征求意见稿,到今年6月12日,关于药品的试行通知已印发。目前,耗材采购的改革方案试行通知已印发,关于耗材的交易管理办法(采纳意见后)还没出台。


同时,《通知》也在最后部分提到,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出台方案及办法。


另外值得说的是,在耗材供应商的管理上,《通知》里称,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要求履约,造成严重事件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市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


除此之外就是,深圳市的耗材集中采购将交由第三方机构来代理。参照国内大部分省级和试点市区的做法,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机构做,卫计部门每年就降幅目标实现程度、工作量及工作效率等因素对其进行考核,做出激励或者违规处罚。


附《通知》原文:


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为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有效降低医用耗材采购成本,推进我市医药购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4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医药购销领域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通过公开采购第三方专业化、信息化的采购和技术服务,搭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技术服务平台,按照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和交易规则,招选医用耗材供应商。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机制,与我市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工作联动,推动“互联网+医用耗材”,促进医用耗材采购成本、质量层次等信息公开透明,及时掌握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价格情况。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和交易行为,有效控制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改革目标


(一)医用耗材采购成本同比明显降低。全市实施医用耗材集中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