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不能成了“杂货店”
日期:2010-09-07 来源: 阅读数:378
药店不能成了“杂货店”
广东省新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林声
有的药店在同一自选货架的四个侧面分别摆放着非处方药、定型包装食品、日用品化妆品、食用油,俨然成了“杂货店”。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不利于药店的长远发展。一是损害了药店应有的文化品位和服务要求,药店的店风应处处体现出“严把药品质量安全,专业指导合理用药”的经营理念,让群众觉得值得信赖;二是药店涉嫌变相缩减药品经营使用面积,有的药店非药品的摆放区域竟然占据了营业场所总面积的1/3,这样的布局明显是缩减了药品经营使用面积,导致药品堆放混乱,未按规定贮存;三是药店涉嫌违反医保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医保卡几乎变成了“购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