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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从2012年实施电子监管

日期:2011-01-12   来源:   阅读数:840

    环球医药信息网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对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下同)、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

  药监局在通知里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指出,凡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的企业,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药品出厂前,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按国家局要求做好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

  2012年1月1日起,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清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对加强药品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性,与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同步,做好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入网工作。督促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及时、准确地采集和上报有关数据,确保药品电子监管实施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举意在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保证医疗需求,防止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可与药监局信息办联系,有关上述品种的行政管理等问题,可与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