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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医院药事服务费是怎么收的

日期:2010-10-08   来源:   阅读数:7604

  日本的医院药学服务,特别是为住院患者提供的药学服务,过去的几十年间服务内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世纪60年代以前,医院药学实践是以门诊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也就是为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进行调剂服务。药房部门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依据医生手写处方进行调剂、药房药品管理和制剂管理。


  第二阶段为20世纪70年代,医学药学服务依旧以门诊患者为中心。日本于1972年首次设立调剂费,服务内容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包含了向医务工作者提供药物信息(Drug Information,DI),并开始开展治疗药物监测(therapeutic drug monitoring, TDM)。此外,医院药学开始对研发中药物的临床试验进行管理。


  第三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90年代,日本1974年将门诊患者的“处方费”从10点(见链接)上调至50点,这项调整直接促进了日本80年代~90年代的“医药分业”,医院药学服务的内容也发生了巨大的扩展。医院药学实践从“以门诊患者”为中心转向“以住院患者”为中心,医院药学服务也从为门诊患者进行调剂转向为住院患者进行药学监护管理。1988版的“医疗费用支付系统”首次设立“调剂技术费”(记为100点),要求药师为患者提供药物信息,并在调剂工作中增加了对注射剂的调剂。


  第四阶段为2000年以后,医院药学服务的发展更加全面。注射剂调剂服务经过发展,内容扩展为注射剂联合使用,并于2000年开始进行部分药物的无菌制备,其中包括血管内溶血药物和抗癌药物;要求药师为住院患者提供综合的药学监护,包括药物信息服务、住院期间和出院前的药疗指导,并通过用药记录为社区药师提供医疗信息;药师还需进行药物相关风险管理以预防医疗错误。此时药师已成为医疗团队的主要成员之一,与医师相互协作,为患者提供服务。


  随着医院药学服务的发展,日本的医院调剂费收费亦不断变迁,目前,医院药学服务收费制度已经日趋成熟。日本药学服务收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服务支付费用”机制,即支付水平随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学服务种类的增加而增加;还有一种为综合的“打包”机制,即将某一项或某几项服务进行“打包”,对其设置一个合理的支付率进行支付。下面对日本医院药学服务收费进行简单的介绍。


  1.调剂费


  日本医院的调剂服务既面向住院患者,也面向门诊患者。除了常规调剂费用外,药师在调剂与生活方式有关疾病(如糖尿病或高血压)药物时会收取额外的附加费用,这就意味着药师需要负责与生活方式有关疾病的药物疗法。


  2.药物信息费与TDM费


  药物信息服务只针对门诊患者而非住院患者,因为住院患者的药物信息服务被综合在药学监护服务里,所以不单独收费。此外,对于75岁及以上的患者进行药物信息服务时会收取附加费用;自1980年TDM服务开始收费起,就要求药师对高危药品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并设计合理的剂量,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需要监测血药浓度的药物有:洋地黄类、抗癫痫药、抗心律失常药、抗精神分裂药、锂剂、抗躁狂镇静剂、环孢霉素、他克莫司、甲氨蝶呤、抗真菌药、万古霉素、替考拉宁等。


  3.注射剂费和无菌注射剂制备费


  注射剂费仅仅包含医生或护士的技术费用,而不包括药师的调剂费用。但是,门诊患者接受癌症化疗时,如若雇佣拥有5年以上化疗经验的药师或全职的化疗药师,需支付附加费用;此外,药师进行注射剂的无菌制备时获得相应的点数。


  4.药学监护(pharmaceutical care service,PCS)费


  1988年设立“调剂技术费”后,随着日本药学服务的重心由门诊患者转向住院患者,药师需要在病房提供更多的药学服务,所以“调剂技术费”在1994版的“医疗费用支付系统”中被调整为“药学监护费”。目前,日本的药学监护费由统一的收费标准转变为依据患者的风险水平而制定不同水平的收费,其收费水平分为急诊患者、高风险药品患者与普通患者三个层次。此外,对于麻醉药与出院前指导有另外的附加费用。


  5.其他


  药师需要参与到医疗团队中,如感染控制团队(infection control team,ICT)、营养支持团队(nutrition support team,NST)、临终关怀团队(palliativecare team,PCT)等,这些团队服务的点数也是以团队为单位进行计算的。


  以上可以看出,日本的医院药学服务经历了四个阶段,医院调剂费也经历了一相应变化,并强调为患者提供综合的药学服务为目标。我国新医改方案中提出要逐步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其中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设立药事服务费。日本的医疗服务,特别是药学服务在医、药分业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专业分工更加细化,有利于服务水平的提高。日本药学服务的发展对我们有值得学习的地方,特别是药事服务费的收取为我国设立药事服务费提供了一个借鉴。


  (作者为北京药学会药品技术评估中心课题《药事服务费收取的国外研究及国内实施的探讨研究》课题组成员)


  链接 


  日本国家健康保险局引入“按服务支付费用”(fee for service)的机制对医疗机构所有的治疗费用进行报销。日本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是政府以“医疗费用支付系统”为导向的,医疗机构如医院或社区药房在医疗保险体系下提供医疗服务通过该机制得到补偿,医疗保健提供者对患者进行医疗服务的同时,从医疗保险获取报酬作为奖励。为了计算相应的支付水平,医疗服务报酬被换算成点数,每点记为10日元。点数会随着服务内容和时间调整,这种支付机制每2年修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