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一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被警告
日期:2010-09-29 来源: 阅读数:223
“处方药销售记录本找不到了。”当被执法人员问及是否有处方药销售记录时,药店店主如是回答。9月13日,寿宁县药监部门在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时,发现一家药店未建立处方药销售记录,执法人员做出当场给予该药店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
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对城关地区药店进行专项检查时,在一药店随机抽取了“盐酸左氧氟沙星片”、“头孢克肟胶囊”等几个品种的处方药,要求查看处方药销售记录,店主无法提供,辩称:“目前医院大都凭卡就医,处方很少能流向药店,如果仅凭处方购药,药店的销售额可能会下降很多。”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认真讲解了销售处方药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并对其违法销售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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