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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医药广告遭严打

日期:2009-12-28   来源:   阅读数:482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出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医药广告今年被再次严打,“办法”不仅对电视台播放广告的时长、次数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同时也禁播一批广告,包括烟草制品、处方药品,治疗恶性肿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以及姓名解析、运程分析、缘份测试、交友聊天等声讯服务广告等等。

  据环球医药招商网小编了解到,在6:30至7:30、11:30至12:30以及18:30至20:00的公众用餐时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定,不得播出治疗皮肤病、痔疮、脚气、妇科、生殖泌尿系统等疾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妇女卫生用品广告。此外,酒类广告在次数和时长上也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