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一)——总则
日期:2010-08-10 来源: 阅读数:17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科研的单位和个人。
军队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民用药品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的生产、经营,应当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严禁生产、经营、使用假药或者劣药。严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和配制制剂。
日期:2010-08-10 来源: 阅读数:17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科研的单位和个人。
军队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民用药品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的生产、经营,应当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严禁生产、经营、使用假药或者劣药。严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和配制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