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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餐饮业首创集体用餐事前备案制

日期:2013-11-18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58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 辽宁省葫芦岛市启动餐饮业集体用餐事前备案制(试行),所有接待大型团体集体用餐的餐饮企业在接待大型聚餐前需要到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每个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发放了《葫芦岛市餐饮业集体用餐申请备案登记表》。要求写明承办人情况、委托人情况、菜谱、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情况。

  餐前备案制的实施,是对原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补充,实现了从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采购环节入手,实行采购、加工、保存全过程监管,场所、人员的全方位监控,控制风险点,严把质量关。实行餐前备案制,餐饮环节食品监管关口前移,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切实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为葫芦岛市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安全的餐饮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