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检查标准
日期:2010-09-14 来源: 阅读数:479
日前,深圳市药品监管局与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联合发布了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的检查标准。该标准将医疗质量管理和药品质量管理有机结合,力求通过联合制定检查规则明确监管要求,提高监管效能。
检查标准由三部分组成,针对各部分药品特性和使用规律,将检查项目量化为100分,覆盖医院、计生服务机构、社康中心、门诊部、诊所等药品使用单位的中西药房,检查内容包括药学部门设置、人员设施配置、药品采购验收、特殊药品管理以及不良反应监测等。
据悉,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药品监管局将根据该标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服务总体绩效评估药事管理部分的评估依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由药品监管和卫生行政、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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